近日,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件,真正从源头上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两起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庭前阅卷,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到矛盾产生原因,厘清法律关系、明确责任承担等具体情况。承办法官基于两案涉案标的、当事人的给付能力和诉讼成本等因素,通过背对背、面对面方式,为各方当事人既释法,又讲理,阐述了案件不同处理方式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公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这两起案件原、被告的充分认可与信赖。因此,对法官提出的合理调解方案,当事人在认真考虑后,均表示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两起案件在调解意向达成之后,承办法官为避免当事人协议履行后期出现问题,耐心给当事人讲解了有关执行的规定和法律后果,动员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能力范围内立即主动履行。法官的意见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当庭即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两起案件标的额虽小,但承载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就是群众最大的“急难愁盼”。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妥善化解了原、被告的矛盾,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是东乌旗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以高效便捷的方式实现一站式解纷,努力践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生动实践,让群众从细微之处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