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5月12日,2023年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会议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专项宣传。要围绕防范、依法化解、管理、服务、疏导等方面,解读好、宣传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年来,全区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涌现出一批极具地区特色、实践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或经验。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方位展示推介各地区诉源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6月13日起,推出“枫桥经验在内蒙古·打造诉源治理内蒙古模式”专栏,综合、集纳报道全区各地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动形成具有内蒙古法院特色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敬请大家关注。
兴安盟法院篇
“抓前端、治未病”
深化诉源治理 推动“无讼”创建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聚焦基层治理法治需求,从审判末端到预防前端,从“被动审”转为“主动防”,使“无讼”成为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实现邻里和谐的司法新名片。今年以来,新收各类案件4286件,同比下降2.1%,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聚焦人案矛盾 创新理念
一张蓝图绘到底
针对诉讼案件井喷式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于2022年底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试点创建,聚焦案件多发易发领域,及时掌握矛盾发生规律,拿出预判性纠纷预防措施。将被动调解、被动立案转变为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主动研判、主动摸排、主动化解。
坚持党委领导 法院推动
一条主线抓到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科右前旗委政法委联合出台《科右前旗“无诉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向前。积极推动将“无讼”工作及成诉率纳入全旗年度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定期就工作清单进行调度和督促,有效增强前端预防实效。
采取“五有”模式 “四建”标准
两套模板推到底
推行有创建标识、工作场所、宣传展板、联络方式、影像记录在内的“五有”模式。完善涉诉问题排查、预警、响应、化解“四项机制”。构建借助社会力量及时发现问题、尽快掌握矛盾纠纷、形成快速介入指导处置、通过多元诉前彻底化解等四项建设标准,坚持“就地预防、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原则,吸收22个调解组织、72名调解员诉外化解纠纷,构建起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解决体系。
盯住“两多” 力争“两不” 做到“两少”
三项指标促实效
盯住“两多”(多发矛盾纠纷、诉讼多发区域),力争“两不”(未发生案件的社区村屯不发生新的矛盾、不发生诉讼案件),做到“两少”(多发矛盾纠纷逐年减少、诉讼多发区域逐年减少)。针对辖区内多发易发的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离婚纠纷等8类合同案件,印制指导性合同样本,引导规范合同签约履约行为。坚持源头预防,全院分12组分别负责各辖区内“无讼”理念宣传,通过开展座谈会、走村入户、以案释法、巡回开庭等方式宣传法规常识,大力弘扬“无讼”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