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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行时】打造诉源治理内蒙古模式·乌海市法院篇
  发布时间:2023-06-29 15:45:00 打印 字号: | |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5月12日,2023年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会议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专项宣传。要围绕防范、依法化解、管理、服务、疏导等方面,解读好、宣传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年来,全区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涌现出一批极具地区特色、实践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或经验。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方位展示推介各地区诉源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6月13日起,推出“枫桥经验在内蒙古·打造诉源治理内蒙古模式”专栏,综合、集纳报道全区各地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动形成具有内蒙古法院特色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敬请大家关注。

乌海市法院篇

调解优先 诉讼断后

递进式源头化解矛盾

乌海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治理大格局中,为完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作出不懈努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作为全市唯一的农区法庭,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巴音陶亥人民法庭根据农区涉土地、宅基地流转遗留问题多等特点,对接镇“老书记”工作室、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合力,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呈现的问题,该法庭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完善改进工作,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做好前端化解

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全市基层法院均已入驻区域矛调中心,并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增派员额法官、书记员等加强队伍建设的方式,探索高效化解矛盾的更优模式。建立起诉讼与人民调解相互作用的综合性“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特邀25家调解组织参与立案前调解。在全市机关、企业、学校、村镇选聘90名司法联络员,协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形成“庭、站、员”密切配合的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完善“分调裁审”机制

充分释放实质化解纠纷效能

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释明各类解纷方式的优势特点,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大力推广应用繁简分流机制,充分发挥小额诉讼优势,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物业、供热合同等纠纷,提高支付令适用率。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执行立案前端化解机制,积极推动“执前督促”程序。

创新服务举措

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深度融合与拓展应用,提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分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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