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我们的血汗钱总算是拿回来了!”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马顺彬和韩旭东成功为3名农民工执行回工资,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三位当事人曾在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在职期间物业公司与三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但并未支付三人在岗期间工资,三位当事人多次讨薪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一边安抚三位申请人的情绪,一边立即开展工作,按照法律程序追回被拖欠的“血汗钱”。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耐心地作其思想工作,告知农民工生活的不易,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与法人约谈向其释明法理,说明主动履行与强制执行的区别,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答应还款,主动将案款打到法院的一案一账户上。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该笔钱款发放给三位农民工,三位农民工终于如愿拿到了自己拖欠已久的工资,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温馨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们:农民工群体要增强法律意识,外出打工需尽量签订劳动合同,收集并保管好能够证明自己和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关键性证据,如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出入证、加班记录、工资欠条、记工单、通话录音、相关的聊天记录等,当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