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法院都是为了我们好,为了解决我们的纠纷,帮我们节省测量费用。”杨某某笑容满面地说。
杨某某与李某某同系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某村村民,二人系远房亲属关系,同时也是地邻。2023年春季,杨某某认为李某某越界耕种了自家的土地,遂将该部分土地的地膜挑坏,李某某得知后也挑坏了杨某某部分土地的地膜,双方发生纠纷,经多次调解无效后,杨某某向敖汉旗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某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5000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向法院出示了自己家的土地确权证书,并都认为自己耕种的部分系土地确权书中的已经确权给自家的土地,双方各执一词,均要求法院委托测量机构对案涉土地进行勘验测量。
考虑到案涉土地面积较小,进行勘验测量要支付高额的费用,审判人员决定去案涉土地进行现场勘察。
正值本地高温天气,结束上午的庭审后,审判人员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了争议地块。在酷暑下,顶着烈日,审判人员反复走过争议地块,用皮尺测量这个“笨办法”一点一点的测量争议的地块,在田间地头,审判人员耐心细致地对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对案涉土地的耕种界线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现场勘察图上签字按印,被告将其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场转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