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应诉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7月11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工伤资格认定纠纷案件,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30余名领导干部到场旁听。
基本案情
第三人郝某在原告某医院担任妇科医助。2021年11月19日,第三人郝某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于2022年4月26日向被告呼和浩特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被告人社局于2022年5月27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第三人郝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
原告认为其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仅为雇佣关系,且已经于事发当日解除雇佣关系,第三人郝某不应被认定为工伤。原告不服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辩诉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程序严谨有序,公开透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围绕法庭调查中提出的重点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说明。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旁听干部们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零距离”感受了行政案件审理各个环节,掌握了相关出庭应诉知识,切身感受到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促学,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
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