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前介入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合特邀调解员、案件发生地村委会有关负责人员开展调解工作,将一起邻里间的矛盾妥善化解在诉前。
2023年5月,新城区某村发生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为妥善解决矛盾,新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深入基层,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到村委会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经过。在深入了解案情后,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决定现场对案件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角度进行利害分析,耐心为当事人梳理案情、释法明理,调解员从情理入手,拉家常、讲情分,结合乡情民俗耐心劝说,劝解双方珍惜同村邻里关系,引导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化解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案件被成功化解。
近年来,新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做到力量再下沉、资源再下沉、服务再靠前,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的矛盾纠纷化解路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