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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法检共发力,护航未成年
  发布时间:2023-07-25 15:32:31 打印 字号: | |

这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近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协作配合,通过“支持起诉+联动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该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承诺会按照调解书全面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基本案例

小花(化名)是周某和马某的婚生女儿。2017年,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并约定小花由父亲周某监护抚养;2018年7月,母亲马某起诉将抚养权变更为自己,但自2018年9月起,小花一直与父亲周某共同生活。为给孩子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周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并由马某按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双方的生活现状、性格特征、孩子教育成长等因素,启动了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法检联动调解,护航未成年成长

该纠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为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案件受理后,海南区人民法院运用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交流模式,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知情权和意见表达权。在了解小花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海南区人民法院联合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开庭前将小花的父母邀请到调解室。最终,经承办法官和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和释法说理,小花的父母就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等争议焦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法院即时作出了调解书予以确认。

创新:涉未民事案件“融合式审判”工作模式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海南区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海南区人民法院组建了未成年人办案团队,广泛联合学校、妇联、民政、公安、检察等多部门,温情、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审判理念、审判团队、审判模式和社会治理“四融合”审判工作模式。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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