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25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赤峰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人防工程施工合同,承接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路段人防工程。2020年9月,该工程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至今,但被告尚有工程款、履约保证金等合计800余万元尚未支付,故赤峰某公司将被告某公司起诉至法院。
作为主审法官,院长庭审前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确定庭审重点,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与合议庭成员一起深入研究案情,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整个庭审程序十分流畅、规范,法庭秩序有序井然,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在征求原被告意见后,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头雁效应”,以上率下、能动司法,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