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缩短执行案件资产处置周期,提高处置效率,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更新执行理念,优化办案流程,针对财产特点灵活确定处置参考价,使得资产处置成功率大幅提升。
在鄂尔多斯某商贸公司与王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拟对被执行人王某位于东胜区某小区的一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考虑到该房产系东胜区优质学区房,市场认可度较高,采用传统的资产评估方式将会耗费较长时间。为缩短处置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承办法官积极推动双方当事人通过议价的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力求用最短时间上网挂拍。最终,该房产以高出议价40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另一起刘某申请执行鄂尔多斯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需拍卖被执行人位于东胜区一小区内的商业会所,评估价3900余万元。承办法官在法定幅度内果断降价30%确定起拍价,让标的物价值交由市场决定,一次性用足执行措施。第一次拍卖后,申请执行人以2700余万元的价格用该房产以物抵债,案件顺利执结。
截至6月30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共处置拍卖标的物186件,成交额9340.68余万元(不含以物抵债),累计参拍54644人次。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中院将充分利用当事人议价、网络询价等便捷、高效确认处置参考价方式,以促进拍卖成交和促成以物抵债为原则,依法确定拍卖保留价,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跑出执行“加速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