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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两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3-07-28 16:49:1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涉“两卡”犯罪案件呈现多发高发态势,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层出不穷,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为严厉打击涉“两卡”犯罪,近日,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关联案件,罪名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邀请社区居民旁听庭审,通过真实案例,现场揭露诈骗手段,帮助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反诈防骗能力。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利,将本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提供给孙某某使用,并将个人身份证信息拍照发给孙某某,该卡被孙某某等人用于转移犯罪所得,非法获利七千余元。被告人孙某某、方某某、张某、王某系金某某(已判决)刷卡转账帮助转移犯罪所得团伙成员,张某和王某利用手机进行转账、收款操作,并提供其本人银行卡用于转账,孙某某负责找卡源、POS机操作,并提供本人银行卡用于转账,方某某负责开车,并按照金某某指使负责孙某某等人的工资支付和日常开销。四被告人非法获利五千元至一万九千元不等。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及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当庭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方某某、张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五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刑庭干警们还向旁听群众发放防电信诈骗宣传口袋包。在今后的工作中,阿右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涉“两卡”犯罪案件惩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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