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代办制是制度创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在全区法院全面推行。近日,为进一步引入第三方力量,切实增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力度,深化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切实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的问题,发挥“群众动嘴、代办员跑腿”优势作用,助推提升法院司法服务水平,自治区高院统一安排部署,全区法院集中举办涉诉信访代办员聘任仪式。
一是精选代办队伍。全区法院坚持共享共建原则,依托信访代办机构、信访代办员队伍,将熟悉法律、愿意帮助涉诉信访群众的代办员纳入涉诉信访代办队伍。二是增强代办能力。结合实际,全区法院同步开展了涉诉信访代办员初任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代办员熟练使用群众语言化解矛盾的优势,力争通过代办把道理讲清楚,帮助群众纾解心结。三是优化代办方式。充分调动代办员工作积极性,选取群众关切的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案件,代办员主动上门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赢得群众信任,接受群众代办委托。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00余家法院举办了聘任仪式,聘用专职涉诉信访代办员923名,代办案件13件,已成功化解2件。
代办员表示涉诉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参与矛盾化解,为基层治理贡献力量。下一步,自治区高院将在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上继续下功夫,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