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邀请“全国模范法官”朱学军法官开展民事调解实务培训。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内蒙古高院副院长刘英杰参加会议。全区三级法院相关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朱学军以《如何成为生活中的调解艺术家》为题,从“重民生 不拘一格大调解”“化民怨 不辞辛劳苦调解”“顺民意 不畏浮云闯调解”“倾民情 不厌其烦炼调解”四个维度徐徐展开,结合物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常见纠纷类型,运用身边的真实案例,进行深入详细地讲解,现场分享交流了常见纠纷类型的调解技巧、调解方法和心得。
朱学军讲到,做好调解工作,不仅能满足当事人解决纠纷的要求,还能满足当事人保持和谐关系的要求;不但减轻了当事人讼累,还节省了大量司法资源。
培训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朱学军法官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的“重民生、化民怨、顺民意、倾民情”十二字调解工作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对开展实际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调解工作能力,坚定不移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