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4.95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江苏某建设总承包公司与被告江苏某建设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于2021年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签订《限额借款协议》,约定原告在一定期限内向被告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并约定利息。期限届满后,原告共向被告提供借款4.47亿元,因被告一直未归还借款,原告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95亿元。
主审法官王采生接收案件后,本着审慎、认真的态度,认真研判案件。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大,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掌握当事人对案件的态度。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均无争议,并都表示同意庭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王采生法官充分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释法明理,并就利息等尚有争议的事项做足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分期履行本息合计4.92亿元的还款义务,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因案件为调解方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当事人省下125万余元的诉讼费用。
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案件办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审判业务能力,扎实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切实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推动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