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给了我们企业喘息的机会!”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4.95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江苏某建设总承包公司与被告江苏某建设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于2021年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签订《限额借款协议》,约定原告在一定期限内向被告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并约定利息。期限届满后,原告共向被告提供借款4.47亿元,因被告一直未归还借款,原告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95亿元。
法院调解
主审法官接收案件后,本着审慎、认真的态度,认真研判案件。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大,如果直接判决被告还款,鉴于被告的现实情况,案件必然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企业将无法存活。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掌握当事人对案件的态度。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均无争议,并都表示同意庭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释法明理,并就利息等尚有争议的事项做足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提供多个调解方案,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分期履行本息合计4.92亿元的还款义务,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因案件为调解方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当事人节省125万余元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