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孙先生与王女士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女儿孙某随父亲生活,但是离婚协议中未就女儿张某的探望时间、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离婚后王女士在外地生活居住,如今想要回到内蒙古探望女儿,却一直被孙先生推拖拒绝,故王女士将其起诉到法院,因孙先生经常居住地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受理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克什克腾旗法院处理。
承办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孙先生称王女士自离婚后多年生活在外地,并没有关心过女儿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也没有给过抚养费,所以担心其突然探望又离开,以后也无法定期探望,女儿心理会受到伤害。王女士称孙先生的阻拦严重影响了母女感情,其在外地一直思念女儿,以后会保持定期探望,希望可以给予其更多的母爱,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探望权纠纷的解决因父母感情破裂而存在一定障碍,但是探望权的行使又离不开父母双方的协助与配合,若能妥善处理此类纠纷,有利于今后探望权的顺利行使,更重要的是孩子不必再夹在父母中间为难,而是可以得到更多的关爱。
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联系,为双方做调解工作,从法律规定讲起,耐心回答每一个问题,然后又结合双方实际生活情况提出了多种探望子女方案,二人也从最初的“不要说了,直接判吧”的倔强表态,到“孩子上学了,寒暑假我总能接走吧”的委屈发言,再到“不想让她和其他孩子不一样”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就这样从走进法庭时的不解与质疑到离开法庭时的真挚感谢,最终该案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