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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学鲍卫忠精神 做执行好干警研讨交流
  发布时间:2023-09-06 16:21:13 打印 字号: | |

鲍卫忠是佤山的赤子,是共和国审判事业的忠诚卫士,他用自己对党的忠诚、一心为民,在边疆团结进步中传递着司法的温暖。如何把学习宣传、大力弘扬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如何锻造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如何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中展现司法作为。为更好回答这些时代之问,9月4日,内蒙古高院组织开展“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  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内蒙古法院学鲍卫忠精神、做执行好干警研讨交流”,内蒙古高院执行局负责人主持研讨,高院执行局相关同志和全区各中、基层法院代表交流发言。

研讨中,各辖区法院代表相互交流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体会。鲍卫忠同志扎根边疆基层法院工作24年,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为党和国家法治事业、人民司法事业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同志们一致认为鲍卫忠同志身上集中体现了六个方面的优秀品质:一是信仰坚定、服务大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各项方针政策;二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执行岗位上质效突出,拥有良好口碑和影响;三是工作严谨,司法为民。能够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善于做群众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兑现群众合法权益,社会评价度高,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同;四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能够创新方式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勤于刻苦钻研,切实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五是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在执行工作中克服困难、不畏艰辛,面对艰苦的工作环境,或面对有挑战性的工作内容,敢于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勇于担当;六是廉洁自律,作风过硬。严守职业道德和纪法底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各位代表结合自己亲身经历,分享了内蒙古法院“我身边的鲍卫忠”的感人事迹。有的数十年如一日在执行一线化解群众矛盾,为边疆维稳、民族团结做出贡献;有的深化执源治理,深入基层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良好成效;有的深入开展草原执行110工作,转战东西、千里奔袭,只为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兑换为老百姓的“真金白银”;有的助企惠企,常年驻扎在农村,专门成立金融团队,解决农村信用担保案件执行问题;有的从刚入职就坚守在执行一线,廉洁奉公、兢兢业业,为执行事业挥洒着自己的青春热血……凡此种种,感人肺腑。

内蒙古高院执行局负责人黄建华强调,执行条线干警在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过程中,一定要深入思考学什么、怎么学和如何做到知行合一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把对党忠诚落到实处,各地区要加大力度培树宣传先进典型,让人民法院英模事迹立得高、形象树得牢、精神永传承。二是要切实把榜样力量转化为砥砺奋进的强大动力,不断展现执行干警担当作为新风貌,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执行条线能力作风建设,对照主题教育要求,寻差距、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以过硬本领更好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涵养执行队伍清风正气。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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