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集体和个人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1.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2.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5.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6.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7.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1.许 承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2.姚宏波(蒙古族)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3.许亚龙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与司法辅助办公室主任
4.张子孝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5.夏 敏(女)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书记员
6.杨文辉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政治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
联系电话:6986696 6986163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