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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人民法院:让“无讼”之风吹遍基层大地
  发布时间:2023-09-21 15:19:0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辖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杜尔基法庭扎实推进“无讼村屯”创建工作,将“无讼”的理念落实到法庭工作点滴,坚持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化解。杜尔基法庭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即推进案件诉源治理,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这件事已经在我心里积压好久了,需要法律保护,所以就来找法官了”,东泉村村民杜某在一声声的叹息中诉说着个人经历。经了解,突泉县东杜尔基镇东泉村村民杜某其争议的土地共有15亩,共计37根垄,但现在只能耕种32根。其邻地为同村村民刘某的林地,林地中挨着杜某家庄稼的那一行杏树遮挡了地内五根垄庄稼,导致庄稼不生长,另杏树扎根已经深入到杜某的庄稼地中,影响庄稼生长,前几年杜某在两地之间挖了一条400米长的壕沟,为了防止林地的根部延伸影响庄稼生长。现在,杜某实在没办法了,来到东泉村村民委员会,要求对此事予以解决。杜尔基法庭庭长于水接到村委会主任通知,立马联系当事人,同时法官与村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东泉村地里勘察调研,了解情况,发现刘某的林地确实影响杜某地内的庄稼生长。为了村民之间的和谐,法官与村委会将当事人均邀请到了无讼村办公室面对面进行调解,以互谅互让为主线,有针对性的释法明理、疏导开解,最终双方都各让一步。刘某将与杜某毗邻的一排杏树予以挖掉,使其与庄稼有一段距离,杜某不再要求赔偿的事宜,双方握手言和。本次调解成功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下一步,杜尔基法庭将继续探索“枫桥经验”在基层化解矛盾的新路径,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矛盾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共建和谐稳定村屯,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争创无讼村屯。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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