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康巴什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司法品质提升年”为抓手,集中高效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6月,某镇政府分别与李某等5户签订了《征收安置补偿合同》,后某镇政府未按约定足额向原告支付安置补偿费,李某等将某镇政府诉至康巴什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镇政府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安置补偿费,并交付安置房屋;若被执行人某镇政府不能在约定日期内交付安置房屋,则就安置面积依照政府指导价每平米每月15元的标准支付安置补偿费。
调解协议生效后,因双方对安置房屋是否具备交付条件存在分歧,致使调解协议一直未能真正履行。2023年5月,李某等向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安置补助费。
考虑到征地补偿案件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若处理不当有可能引发信访等问题发生,造成新的社会矛盾。为此,康巴什区法院高度重视该系列案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探讨执行方案。经仔细研究,决定采用双管齐下的方式,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某镇政府座谈协商,并第一时间前往涉案安置补偿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另一方面将拆迁户代表召集在一起,认真听取拆迁户意见,耐心安抚拆迁户情绪,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进行劝服和明理释法。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某镇政府于2023年7月15日前给付每户给付安置补助费50000元,申请执行人于同日接收安置房屋。至此,该系列“涉府”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完毕,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