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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升级 对分手后“纠缠”说不!
  发布时间:2023-10-08 17:25:19 打印 字号: | |

“前男友想复合,我不同意,他就跟踪我,不停地纠缠,甚至还辱骂我,我很害怕,请问该怎么办呀?”近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遭遇分手纠缠的女孩筑起了法律“保护墙”。

难缠“前任”令人头疼

小丽与小帅(均为化名)原系恋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小丽发现彼此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相处,遂提出了分手。小帅心有不甘,分手后想要重归于好,但遭到小丽拒绝。

因挽回心切,小帅做过一些不理智的行为,譬如多次跟踪、骚扰、辱骂小丽,甚至殴打小丽,造成其多处软组织挫伤。小丽担惊受怕,无奈之下,向法院求助。

一纸禁令建起“保护墙”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被申请人小帅与申请人小丽终止恋爱,小帅对申请人进行持续纠缠,对申请人之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且期间曾发生肢体冲突,故申请人存在遭受纠缠、骚扰及暴力侵害的现实危险,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据此,

禁止被申请人小帅对申请人小丽实施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小帅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小丽及其相关近亲属;

禁止被申请人小帅进入申请人小丽的住所和单位。

作出该裁定后,承办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被申请人小帅及其单位、所在社区、辖区派出所,并告知如小帅违反保护令,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法官提醒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不能在一起,就学会好聚好散,不能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分手后的纠缠可能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升级”,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强调要加强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保障,提出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法官提醒广大女性同志,在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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