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二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化解。这是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与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签署联动调解协议以来成功化解的首起涉油企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某受雇于被告曹某某,今年5月29日,陈某某被告知在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修理车库门,修理完毕后,原告站在脚手架上调试电机线位置时,因车库门的钢绳缠住脚手架,致使脚手架倾斜,原告跌落受伤。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不成,故原告将该油企和崔某某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二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了解原告诉求及案情后,鉴于法院与该油企签署过联动调解协议:加强争议纠纷的事前防范和协调处理,对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实施诉前介入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团队,由诉前调解团队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在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充分听取双方调解意见后,迅速联络油企,与相关负责人协调沟通,共同推进解决,最终促成被告曹某某承担给付赔偿款,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就这样,一起冲突激烈的矛盾纠纷无需进入审判程序,在诉前便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二连法院做深做实能动司法,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打造特色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为口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