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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联动调解:高效 便捷 共赢
  发布时间:2023-10-24 17:35: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

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某受雇于被告曹某某,今年5月29日,陈某某在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修理车库门,修理完毕后,陈某某站在脚手架上调试电机线位置时,因车库门的钢绳缠住脚手架,致使脚手架倾斜后跌落受伤。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不成,故陈某某将该油企和曹某某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在了解了原告的诉求和基本案情后,二连浩特市法院认为该案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于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团队进行调解。

“其实把这个案子引入调解程序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们在上个月与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签订了《联动调解协议》,在生产经营中与油企发生的矛盾纠纷可以进行诉前调解,这样既能提高服务效能,又方便了企业和办事群众,有效避免了因时间差所产生的诉讼成本问题。”承办法官介绍说。

“被告,原告在工作中造成的身体伤害是事实,你们理应承担赔偿责任。通过调解结案对双方都有利,一旦进入诉讼程序,那付出的时间金钱成本就太高了,作为企业,你们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对,法官说的对。你们必须负责,必须给我赔偿!

我们今天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达成和解,只不过之前是因为赔偿金额的问题有些异议。

调解员在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充分听取双方调解意见后,一边迅速联络油企,与相关负责人协调沟通,共同推进解决;一边多次联系原告陈某某,及时告知他与被告最新的沟通情况,希望双方可以来法院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最终,在调解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

“我们平常跟法院的互动还是挺频繁的,法官经常会来企业普法宣传,对提升我们的法律素养特别有帮助。所以我们与法院签订联动调解协议,一方面是因为上级公司的要求,另一方面确确实实是在与法院打交道的过程中认识到了依法治企的重要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的重要性。”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

“企业的观点其实与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承办法官说,“诉源治理的关键在于‘抓前端、治未病’,‘源’的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诉’的治理责任在法院,我们携手,才能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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