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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调解清结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3-10-24 17:40:3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0月18日,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在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较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款即时结清,使当事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当事人当庭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2023年1月14日,被告魏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原告郭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此次事故被告魏某负全部责任。后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起诉至法院车辆修复费等各项费用近10余万元。

在开庭前原告郭某临时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又增加诉讼请求,后考虑到被告系外地赶来参加诉讼,如追加当事人,被告将再次往返,为解决纠纷审判员主动询问双方有无调解意愿,在原、被告明确表示愿意调解的情况下解决相关事宜。

承办法官先是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双方从法律角度明晰案情,告知原告应系酒驾,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将不承担责任,追加无实际意义,再适时积极地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让互谅,疏通双方矛盾的症结。经过多轮调解,双方仍有差异,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通过了解被告收入情况,再次对双方展开了调解。“法官,我今天本着处理事情的态度来的,但9万元的赔偿款我实在拿不出来,今天的8万元赔偿款也是我提前借的,如果还要再多,我也不活了”被告在调解中也表明了自己的困难,法官也分别作双方工作,从解决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通过不懈努力以“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双方逐渐对各项损失的赔偿达成一致。原告放弃坚持的9万元赔偿款,被告保证即时付清各项赔偿款项共计86000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多举措优化司法服务,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始终,积极调处矛盾,把人民对“公平和效率”的追求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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