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九原区法院对“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沈某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高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某、沈某某(韩某某与沈某某系夫妻关系)系朋友关系,几年间,韩某某、沈某某先后向高某某借款但未及时偿还,高某某无奈之下诉至九原区法院。
法院判决韩某某、沈某某需偿还高某某19万元及利息。因韩某某、沈某某始终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韩某某、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仍视而不见,拒不履行义务。
法官通过多次网络总对总查控、传统查控及社区调查,经反馈,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且还玩起了“躲猫猫”,案件陷入僵局。
此次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明确可靠下落,时机难待,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紧急调度法警果断出击,终于成功将被执行人依法拘传至九原区法院。
面对法官一遍遍的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一再找借口,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基于此,法官依法对其宣读拘留决定。
拘留五日之后,在司法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家属表示愿意代其偿还债务,先还一部分债务,剩余债务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同意该还款计划,双方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