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锡林郭勒盟某县的被执行人怎么也没想到,一大早坐在自己经营的理发店里没等到客人,却等到了从几百公里之外的通辽市赶来的执行干警。
事情要从10年前说起。原被告为同村乡亲,双方于2013年订立婚约。在订立婚约期间,原告曾给付被告彩礼款、三金等财物。后二人感情不和分开,原告向被告索要彩礼款未果,诉至开鲁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应返还原告彩礼款、三金等费用合计价值13万多元。因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于2014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为尽快兑现当事人权益,执行干警组织了多次调解,可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均以失败告终。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固定工作,住所漂泊不定,且有意躲避执行,执行进展受到了不小的阻碍。在干警的努力下,该案两次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陆续收到案款75000余元。
“法官,她就在锡林郭勒盟某县,我确定,你们快去找她吧。”10月20日上午8点多,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亲属的电话,希望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
接到举报线索后,开鲁县法院迅速组织警力、调配车辆。于第二天上午抵达被执行人所经营的店铺,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看了店内的营业执照及付款码,随即控制被执行人的手机并对其展开调查询问。
“从营业执照上看你这家店开的时间也不短了,对吧?收款码也在这儿,每天的营业额有多少?”面对执行干警的提问,被执行人还是支支吾吾不肯说实话。面对被执行人有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拘传票,将其拘传至法院。
途中,执行法官不断对其释法明理,严肃警告其现在的行为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抵达法院后,因被执行人未能如实报告财产,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随后将其被拘留一事通知其亲属,并告知法律后果以及该案尚欠案款数额。
10月23日上午,被执行人亲属凑齐案款来到法院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当日收到返还款项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合计12万余元,该案就此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