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第七届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参加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王莉霞主席、包献华副主席、自治区妇联主席王芳向获得全区实施妇女儿童纲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奖。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郝力作为自治区妇儿工委委员参加会议。自治区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获得全区实施妇女儿童纲要先进集体。
自治区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承担着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各类家事案件的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法院反家庭暴力、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专项工作。2011年至2020年“两纲”实施期间,全区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50余万件,既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涉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抚养、监护等各类涉妇女儿童案件,保障了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对损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惩处,又勇于探索研究、大胆创新,积极建立反家庭暴力行为的工作机制,编写全区法院《家事纠纷案件裁判规则指引(婚姻家庭部分)》共三辑,指导全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多措并举保障涉妇女儿童案件审判的公正高效。
民事审判第一庭推动建立并广泛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全区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456件,及时保护了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尤其是遭受家暴妇女的人身权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民事审判第一庭指导全区法院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等多种普法活动。全区57家中基层法院共266名干警在272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法治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更好完成“两纲”工作任务,2023年5月8日,自治区高院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新“两纲”目标任务分解表》,制定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向日葵行动”实施方案》,将法院系统2021年至2030年妇女儿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及计划,现正在全区法院有序推进落实中。
今后,全区法院将继续以审理好家事案件为基石,将贯彻落实新“两纲”目标任务做深做细,为更好地维护全区妇女儿童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