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结一起酒后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官判后答疑,当事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
事情发生在2023年的夏日,夜间的烧烤摊位上格外热闹。郝某与朋友正在聊天,梁某酒后从郝某身边路过,无意间的碰撞使双方发生纠纷,梁某的其余五个同伴闻声赶来帮忙。双方之间由口角冲突发展为相互殴打。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制止了双方的行为,郝某受伤后到医院进行了住院治疗。经公安机关调查后,对梁某及其五个同伴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郝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梁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14000余元。通过审理,核减郝某各项不合理的请求后,根据双方的不同过错责任,判决由梁某等人赔偿郝某3980元及诉讼费32元,共计4012元。
宣判后,承办法官给梁某分析了为什么有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也给郝某及其同伴分析了其行为的过错及各项赔偿的依据。听了法官的分析,郝某及其同伴认识到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为逞一时之气动手伤人的错误行为,但认为梁某在漫天要价,才没有达成调解。通过法官的判后答疑,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服从判决,郝某等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及诉讼费,此案就此了结。
法官提醒
喝酒不可怕,但是酒后伤人“醉”不可恕,希望大家能以案为戒,劝君遇事要冷静,凡事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