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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院】善调解 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1-15 10:43:09 打印 字号: | |

“我们不仅没花任何诉讼费,还可以分期偿还欠款,对个人的信用也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真是不知道咋感谢你们才好。”

在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水泉法庭的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室里,农户边签字边高兴地说。

他们是人大代表与法官共同化解的5起金融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被金融机构诉至法庭,法庭了解到案件涉及的农户虽然较多,但总体金额不大,且权利义务明确,案情清晰、证据充分,于是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同时借助“人大代表+法院”联动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

“再宽裕一段时间吧,这么短的时间我们凑不出这么多钱啊。”

“不行,在这个日期前必须还,连本带利一分都不能少。”

调解室内,双方就还款期限和借款利息等问题争论不下,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人大代表与法官在充分倾听了双方诉求后,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开展“背对背”调解。一边,由法官与农户对接,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另一边,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希望他们体谅农户的困难,并说明若调解不成功转入诉讼程序,周期长、成本高,带来的损失可能会更大。

在人大代表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金融机构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农户的还款压力也得到了缓解。

“今天调解成功的这5件案子, 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咱们‘人大代表+法院’这项联动机制的优越性,不仅推进了代表履职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更推动矛盾纠纷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得到多元化解,全力打造使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解于萌芽的诉源治理模式。”

“看到农户和金融机构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我心里比谁都高兴。镇上各类矛盾纠纷有不少,咱们之间能实现优势互补、同频共振,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调解成功后,人大代表与法官互相交流着,并就今后如何让“人大代表+法院”联动机制发挥更大作用进行了探讨。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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