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闫某某的车辆被我发现了,我正在盯着,等确定了车辆的停靠位置,希望你们能够过来扣留他的车辆” 一天上午,正在忙碌的执行员王曾何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打来的电话。
为了能够精准扣留车辆,执行员王曾何和王某某在电话里制定好“盯梢”计划,并随时保持联系。
案情简介
据悉,这是一起王某某申请执行闫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执行标的额为45.8709万元,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执行回案款40.334万元,被执行人未履行案款仍有5.5369万元。执行员耐心地劝说被执行人:“即便没有能力一次履行完毕,可以分期履行,毕竟债务是越还越少”。执行干警的电话打了不计其数,但被执行人闫某某态度很强硬,推三阻四不履行案款,后来电话不接,人也甚至玩起了失踪。
因担心王某某随时打来电话,怕不能及时扣留车辆,执行员王曾何和书记员李鹏两人中午一直在办公室等待。下午1时左右。他们接到王某某的电话,二人立即出发,按照王某某提供的地址到达闫某某停放车辆的地方,确认好车辆信息后,给车贴上封条后遂依照程序给闫某某打电话,要求闫某某配合执行,将被查封车辆的钥匙和行车本等交来现场。闫某某接起电话,不相信已找到他的车辆,声称自己现在离车辆停放地方很远,正准备前往外地……,钥匙他带在身边,目前不能送到现场。执行员再三确认,闫某某坚持称,最快日落以前也不能到达现场。执行员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后,果断联系了相关服务单位叫来拖车,不一会儿就将车辆托运到了法院。在装车的过程中,围观的群众给执行员竖起大拇指,为他们的行为点赞。
拉运的车辆刚在法院院内停下,被执行人就急急忙忙的赶来了法院,执行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也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最终当事人双方约定,2个月内如果被执行人闫某某不能全部履行完义务,法院将开始处置车辆,以支付申请人的案款。
本次执行行动,响应及时,行动迅速,高效完成了该案财务的扣押。彰显了武川县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更体现了执行干警快速执行、高效执行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