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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几十万斤粮食作物的保全问题解决了
  发布时间:2023-11-16 14:42: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赤峰市林西县法院新城子镇法庭与十二吐乡派出所“庭所联动”,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案件引发的诉前保全案件,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被申请人当场支付赔偿款,申请人作为受害方亲属也出具了“谅解书”。

承办法官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了解到,被申请人在秋收铲车作业过程中将申请人亲属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申请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于被申请人可被执行的财产只有这几十万斤粮食作物,而且这些粮食作物还存在权属争议,申请人焦急地找到法官,表示情况紧急,涉及金额较大,希望法官可以帮助自己。

申请人

法官,他们(被申请人亲属)正转移这些粮食呢,而且还拦着我们,不让我们装车!您快想想办法吧!

面对申请人的急切求助,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不及时保全,等到法庭判决书下来,申请人可能面临被申请人无财产可执行的情况,最终申请人不仅要遭受失去亲人的精神痛苦,同时家庭因失去顶梁柱而陷入经济困境。

现在我们面临两个问题:一方面,保全标的物权属存在争议,如保全物属于案外人财产,因正值秋收季节,保全行为很可能致使农作物售卖耽搁产生损失,申请人必然会因保全错误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因保全标的物达几十万斤,要确定具体重量则需要对农作物装车过磅,这样必然会产生装卸费、过磅费等费用。

法官

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将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降到最低,承办法官次日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考虑此前十二吐乡派出所进行过处理,法庭还邀请十二吐乡派出所协助案件调解。

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申请人家属通过转账、现金交付的方式当场向申请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申请人作为受害方亲属出具了“谅解书”。因赔偿款已到位,申请人放弃保全申请,承办法官协助申请人将保全费5000元退回。至此,该起保全案件调解成功。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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