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贾某某吗?我是莫旗法院甘河法庭的法官,你来法庭取一下案件款吧”,“法官,我还没申请执行呢,钱真的要回来了吗?……”
案情回顾
该案是一起赊欠农药化肥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李某于2020年在贾某某经营的农资店赊销化肥,化肥款多年未给,贾某某无奈诉至法院。李某应诉时,对欠款认可,但称暂时无力偿还,秋收后可以给付,也明确表示人在外地不参加庭审。承办法官评估案件后,认为该案可以进行调解,一是被告有给付意向;二是调解不易激化矛盾有利于后期工作的跟进。经过法官耐心沟通,被告同意参加“云庭审”,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案件是结了,但事未了。承办法官决定继续对本案进行“跟踪”,在给付期到之前,法官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提醒他还款日期,了解其秋收情况,告知其不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被告最后如期按调解意见给付了案件款,且态度十分诚恳,不但对法官没有任何怨言,还对法官的工作表示了认可和感谢。
调解可以有效的缓解社会矛盾,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为当事人带来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对案件的“跟踪”又可以促使解决方案得以实现,有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减少诉讼案件的衍生案件。莫旗法院甘河法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对案件做好评估、跟踪,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帮助权利人及时兑现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