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被执行人斯某某的家属,她欠的钱我已经全部打入申请人朱某某的银行账户,债务已消除,请尽快解除她的拘留措施吧。
11月15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斯某某拘留15日,11月21日,斯某某被拘留7天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联系家人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二连法院依法解除对其拘留措施。
下一步,二连法院将持续发力,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对于心存侥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将严厉打击,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通兑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