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团委共同举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法院开放日”活动。自治区团委副书记刘建辉,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文忠出席仪式,自治区高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级巡视员刘英民主持,自治区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创业青年、大学生代表、自治区高院机关党委全体工作人员、团委委员和全体团员等参加仪式。
刘建辉表示,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团委共同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推动形成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引领广大青少年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信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持续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更好发挥广大青少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自治区团委将通过常态化组织“青马工程”学员、青联委员、全区高校大学生、团干部等优秀青少年代表庭审观摩、开展“扬帆计划”实习、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厚植青少年家国情怀,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增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成为“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的政治课堂,培育青少年法治意识的教育平台,深化青少年有序参与法治建设的实践渠道”。
杨文忠表示,近年来,自治区高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着力延伸司法服务,主动打造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保护品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各类犯罪得到有效打击,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制度机制得到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立体化格局构建初见成效。“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设立,旨在为青少年提供一个法治教育实践的场所,使青少年通过亲身体验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
自治区高院将以基地为依托,积极与自治区团委协同配合,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常态化,充分发挥基地的引领、示范和服务作用,使其成为推动全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平台,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揭牌仪式后,青年代表一行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了解了法院调解、立案、审判等工作,切实体验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的高效与便捷。参观结束后,青年代表们还来到法庭现场旁听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