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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宣铮铮誓言 筑法治信仰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06 10:59:27 打印 字号: | |

今天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树牢法治信仰,增强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治区高院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活动。高院机关今年10月以来晋升职级的干警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在呼的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文忠主持。

法警仪仗队擎展国旗,全体奏唱国歌。随后,在新任命领导干部孙军同志领誓下,在场的干警进行了庄严宣誓,誓言铿锵有力,充分表达了对宪法的敬畏之情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好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带头尊崇宪法,依法行使职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作为法院干警,我们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以宪法为本,旗帜鲜明做宪法的积极学习者、坚定捍卫者、忠实实践者,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恪守廉洁底线。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心,始终严守党纪法规红线,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参加宣誓的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攻坚克难、拼搏奉献,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高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锚定“强管理、抓落实、提质效、争上游”的目标定位,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内蒙古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实践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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