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宪法宣传周】“未”你守护 从“宪”开始——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06 11:09: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提高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意识,12月5日,自治区高院青年法官在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开展“传承宪法精神,弘扬法治文化”送法进校园活动,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初一全体师生参加。

自治区高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阿荣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进行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画面与现场学生互动交流,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述了宪法是怎样守护我们的一生,以及它对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的影响,引导同学们认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努力让法治思维、法治精神在每一个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此外,阿荣法官还结合真实案例,教育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引导同学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对宪法知识和个人保护方面有了更深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自治区高院将继续加强院校合作,持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任健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