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还了现金20万,今天又还了25万,经过这些年,我的钱终于都要回来了,感谢法院执行员付出的努力,谢谢你们!”申请人徐某激动地说。
2023年12月4日,被执行人赵某来到新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员刘瑞的见证下,将25万元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徐某手中,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审判经过
2013年,被告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徐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利息2分、借款期限1个月,被告赵某在借条的担保人处签字捺印。后两名被告分次偿还借款75000元,尚有225000元没有偿还,原告徐某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于2020年6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偿还借款及利息,被告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8万余元,被告赵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经过
案件首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告王某、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但两名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进行财产查控,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被告赵某名下有房产一套,但因手续不全无法拍卖,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后因被告赵某名下房产手续补全,符合拍卖条件,经申请人徐某申请,案件恢复执行,此时,两名被告尚未偿还的欠款本金及利息已累计58万余元。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员刘瑞负责办理该案,他多次向两名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房屋将被拍卖的法律后果,但两名被告仍拒绝还款,执行员决定对赵某名下的房产开展强制腾退。
履行经过
2023年11月6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赵某名下房产张贴腾房公告。看到房屋上的腾房公告,赵某切实感受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切实执行到位的决心。因担心房屋被强制拍卖,赵某于2023年11月17日主动联系申请人,偿还现金20万元。同时与法院联系,希望能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进行商议,免除部分利息后现金履行。
为有效推进案件办理进度,执行员刘瑞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细致开展释明和劝解工作。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申请人同意免除部分利息,剩余欠款一次性偿还。
2023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在执行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赵某将剩余的25万元欠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履行完毕,这起延续了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圆满执结。
案件圆满化解的背后,是执行干警为民解忧的不懈努力。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竭尽全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