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广信息化应用,打通系统间壁垒,提升信息化办案效率。近期,实现了大数据平台与执行办案系统的深度融合,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可以快速、准确地调阅原审案件卷宗。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执行法官无法在执行系统中查阅审判卷宗,需要在全区范围内调取纸质卷宗的局面,大大提高了执行阅卷效率。
现在,通过法院大数据平台辅助执行办案系统,可以轻松实现原审案件卷宗的在线调阅。法官只需在执行案件办理页面中点击原审卷宗模块下对应的案号,即可查看相关案件的卷宗材料。
大数据平台与执行办案系统的融合不仅避免了繁琐的手续、节约了时间成本,同时打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促进了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业,提升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内蒙古高院将继续优化和完善法院大数据平台的功能和应用,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建设更加公正、高效、智能的司法体系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