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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法院”:物业费用出纠纷,细心调解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12-26 09:59: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运用“人大代表+法院”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一起物业费用纠纷,得到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双份认可。

基本案情

申请人是物业服务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被申请人刘某系该小区业主,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被申请人刘某以各种理由拖欠物业费已长达五年之久,累计金额达1万余元,申请人多次催促未果,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故申请人将刘某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效果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收到该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小区尚有近百户业主存在物业费拖欠情况,考虑到该物业合同纠纷虽然标的不大,但关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且该案件群众关注度高,应抓早抓小,尽可能将该案件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

案件委派到人大代表调解员手中,经过仔细查阅卷宗,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了解到,被申请人刘某之所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是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保障业主权益,调解员找到了矛盾症结,为该案的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

调解过程中,人大代表调解员充分发挥其了解社情民意的特点,站在双方立场充分考虑,先将业主指出的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一一向物业公司进行了反馈,并结合物业服务合同提出了整改建议;又向业主释明了拖欠物业费会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各项服务措施无法跟进等一系列恶性循环产生的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及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物业公司对拖欠的物业费进行部分减免,业主对剩余拖欠款项即时清结,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典型意义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般标的不大,但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距离百姓民生、司法良知最近的领域。如何做到既能保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展现司法为民的宗旨,又能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利益、为其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成为解决该类案件的重中之重。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纠纷化解方式,运用“人大代表+法院”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在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好人大代表调解员身份优势,建立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及时将调解员名册录入人民法院线上调解平台,深入结合调解员行业优势、自身特长、调解意愿、擅长领域分配案件。

该案成功在诉前化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对促进物业公司提高水平、改善业主与物业公司关系产生积极影响,也为解决同类案件提供了思路。同时,这也是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重点难点,始终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将引领公序良俗、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生福祉放在第一位。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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