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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给付促和谐 案结事了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2-26 10:00:07 打印 字号: | |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近日,科左后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当庭给付130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详情

本案中,被告科左后旗某包装有限公司房顶需要修理,并将该订单交给张某某(被告杨某某丈夫)经营的一家彩钢店。原告青某是离世的张某某雇佣的一名临时工人,在修缮包装有限公司房顶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受伤住院治疗,青某受伤后张某某继续维修房顶,同样不慎从房顶跌落导致死亡。经过调查,发现原告青某和张某某均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该包装公司作为定作人对于选人也存在过错。因原、被告未能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遂起纷争,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青某已经构成两处十级残疾,被告杨某某丈夫张某某也已去世,该事故对双方家庭、生活都造成了很大伤害,为减轻诉累、尽快案结事了,在经过三次开庭查明基本事实之后,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深入了解各方的想法及困难,缓和双方当事人情绪,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引导双方就赔偿数额进行商讨,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科左后旗某包装有限公司当庭给付原告青某50000元,被告杨某某当庭给付原告青某80000元,为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调解灵活高效的优势,精准回应新时代“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司法需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尽显温暖关怀,在办案中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良法善治,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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