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解决两起大标的案件,成功执行到位36.88亿元!
不还款?司法措施显威力
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同一人且均涉及煤矿企业,两位执行法官遂决定并案解决。面对如此大的执行标的,鄂尔多斯市中院用足用好线上查控和线下查控措施,既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被执行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账户及采矿权予以冻结和查封。
有疑惑?法官释法解困局
两起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约谈了两个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求其报告财产并主动履行,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及对企业信用的负面影响,并通过典型案例向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以期在采取强制措施前督促被执行企业尽快主动履行义务。
暂缓执行?主动配合促案结
在执行法官多次敦促引导下,两个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但需要外出协调资金以便于履行欠款,向法院申请暂缓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并暂缓对采矿权的处置措施。是否该相信被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愿意积极履行,还提出了具体的还款计划。经过法官合议后决定,暂缓对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暂缓对被执行人采矿权的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
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司法强制措施压力,及时回笼资金至冻结账户中,鄂尔多斯市中院足额划拨了被执行人36.88亿余元,两案圆满解决。
两起案件执行过程中,鄂尔多斯市中院秉持能动司法、双赢共赢及案结事了理念,聚焦企业司法需求,以切实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