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一库两租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4-01-03 14:45:09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王某某有意出租自己的车库,和承租人张某某约定租金价格为4000元,并将车库交付张某某使用,但王某某又相继发出车库出租信息,后将已出租给张某某的车库更换门锁,另行出租给他人。张某某想约王某某沟通了解情况,王某某避而不见,也不愿意退还租金。张某某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就把王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租金。

法官经过审理认为,王某某和张某某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王某某提出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真正意愿和张某某成交,而是出于错误而与张某某达成了口头约定,因此,王某某和张某某之间只是存在一种无效的预约合同,并且张某某在使用车库时管理不善。在本案中,张某某已经给付了4000元租金给王某某,而王某某也将车库交付张某某使用,后王某某自行更换车库门锁并将其另行高价外租,因此导致张某某无法继续使用,王某某提出张某某使用车库管理不善但并未造成其损失。

经过法官向两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双方互相理解,各退一步。两人终于袒露心扉,一番真诚交谈后都切身感受到了彼此的难处。最终双方被成功说服,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返还部分租金,这场年初“小风波”得以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任健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