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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当庭履行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4-01-04 18:01: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大雁矿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官明坤耐心化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赔偿义务。法官一心为民,高效办案的工作作风,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点赞”。

2023年7月17日,被告张某某驾驶小型汽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永安家园D8栋北侧,与由西向东原告于某某驾驶的出租汽车相撞,致使原告车辆部分损坏。于某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营运损失6290元(暂定)及承担鉴定费、诉讼费用。

在审理过程中,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法官积极主持调解,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分析了案件的利弊得失,引导双方从大局出发,理性对待纠纷,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妥善处理纠纷。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误解,放下了成见,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某立即赔付于某某营运损失2000元,于某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放弃鉴定请求,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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