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展销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处高额罚款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为企业降低了罚款数额。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28日至7月12日,内蒙古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举办大型展销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过程中发现,展销会期间有4个摊位在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散装食品和现场制作食品,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2021年7月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展销会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改正,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1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内蒙古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海拉尔区法院提起诉讼。
海拉尔区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发现,内蒙古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拉动疫情影响下的经济而举办此次展销会,虽然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如全额缴纳罚款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证中小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海拉尔区法院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被处罚人酌情减轻处罚。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法院司法建议后,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综合考虑某文化传媒公司违法情节、危害程度和法院建议,降低了罚款数额,决定处以50000元罚款,某文化传媒公司履行了该罚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海拉尔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以具体个案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确保司法建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司法建议“小切口”,释放司法“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