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哈某专程赶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向执行法官送来一面写有“公正司法之典范 守护正义之精英”的锦旗,这面锦旗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哈某是本案的被执行人。
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要从一起定金合同纠纷说起,新城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新城区某家具店经营者哈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定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经多次讨要未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充分了解案情,立即对被执行人展开了财产查控,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店铺经营状况并不理想。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并释法明理,努力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但和解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哈某仍未给付钱款,并对案件具体细节提出不同意见,执行法官进一步了解情况后,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考虑到临近年关,店铺经营不易,耐心细致地对其讲明利害关系,劝导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避免对其个人信用和店铺经营产生影响。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最终改变先前的消极态度,主动提供了第三人(被执行人家属)的车辆给申请执行人抵顶案款,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至此,这起定金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我作为被执行人,法官们不仅没有对我另眼看待,还听取我的意见,充分考虑了我经营店铺的情况,我十分感动。”被执行人感激地说道,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