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引领、示范和服务作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1月1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门外小学开展“走进法院 与法童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南门外小学40余名师生和家长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学习法律知识。
在自治区高院干警的引导下,满怀好奇心和求知欲的小学生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法庭、法院文化墙、鸿雁书屋。
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干警刘阳向学生和家长们介绍了法院日常工作和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体系。
在法庭里,法官助理彭晓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法徽、法槌和法袍用途和所代表的意义。小学生们看法徽、穿法袍、敲法槌,沉浸式体验“小法官”,并纷纷表示长大要做一名光荣的“法官”,在小朋友们心中埋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随后,司法警察吴亚男、王巍为小学生们展示、讲解各类警用器械装备,零距离接触、体验警用装备,使孩子们对司法警察这一职业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
最后,民事审判第五庭阿荣法官以“预防校园欺凌、走向美好未来”为主题,采用案例讲解和游戏互动的方式,为小学生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增强孩子们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活动结束后,南门外小学的老师和家长们表示,通过这次实践活动,不仅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也切实帮助小学生们系好人生第一颗法治纽扣。
今后,自治区高院将继续深化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厚植青少年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