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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7:45:35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开庭审理全部死刑二审案件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依法复核死刑、死缓案件,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4.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

5.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监督指导自治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8.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组织并指导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9.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10.指导下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两庭”建设、物资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1. 依法宣传法制,引导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12.管理直属单位并承办应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和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预算。

(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高院部门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9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6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实有在职行政编人数318人,较上年增加4人;离退休人数183人,与上年持平;编外长聘人员142人,较上年减少10人;编外补助人员5人,与上年持平。内设办公室、驻高院纪检监察组、人事处、法官处、宣教处、老干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环资庭、行政庭、审监庭、赔偿办、信访处、执行局综合管理处、执行局协调指导处、执行局复议监督处、执行局申诉审查处、审管办、研究室、翻译处、督查局、信息技术处、行装局、机关党委、法警总队等32个部门。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所属二级单位实有在职人数267人,较上年减少5人;退休人数135人,较上年增加6人;编外长聘人员75人,较上年减少1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3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4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5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6

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7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8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9

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421.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099.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322.69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816.38万元,降幅9.63%,主要变动一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按照5%压减2024年项目预算;二是2024年较2023年减少了上年结转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资金。

支出预算26421.7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816.38万元,降幅9.63%,主要变动一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按照5%压减2024年项目预算;二是2024年较2023年减少了上年结转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资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26421.78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71.88万元,占比94.89%;本年其他收入27.22万元,占比0.1%;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2.69万元,占比5.01%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26421.78 万元,较上年减少2816.38万元,降幅9.63%,主要变动一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按照5%压减2024年项目预算;二是2024年较2023年减少了上年结转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资金。

1.基本支出17907.88万元,较上年增加304.33万元,增长1.7%,占总预算67.78%,增加主要一是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增加,二是人员晋级及调资所致。

其中人员经费15572.74万元,较上年增加154.39万元,增长1.97%;日常公用经费2335.13万元,较上年增长149.93万元,增长6.86%,增加主要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增加,福利费及工会经费计提基数增大。

2.项目支出8513.91万元,较上年减少3120.71万元,降幅26.82%,占总预算的32.22%,主要变动一是按照5%压减2024年项目预算;二是2024年较2023年减少了上年结转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394.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71.88万元,较上年增加102.97万元;上年结转1322.69万元,较上年减少2926.9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2385.12万元,较上年减少2850.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过紧日子决策按照5%压减2024年专项经费预算,二是2024年较2023年减少了上年结转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资金。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业务支出及专项经费支出。

----2040501行政运行12840.29万元,较上年增加1974.24万元。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92.05万元,较上年减少3371.15万元。

----2040503机关服务607.66万元,较上年增加6.84万元。

----2040550事业运行641.05万元,较上年增加169.1万元。

----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004.07万元,较上年减少1579.11万元。

----2049902国家司法救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万元。2024年司法救助金100万元,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中安排。

2.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3.41万元,较上年减少6.1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2080116引进人才费用50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3.04万元,较上年减少26.3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4.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7.55万元,较上年增加5.5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8.78万元,较上年增加2.75万元。

3. 安排卫生健康支出795.96万元,较上年增加18.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4.63万元,较上年增加6.04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7.98万元,较上年增加16.85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3.35万元,较上年减少4.6万元。

4.安排住房保障支出1210.07万元,较上年增加13.96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10.07万元,较上年增加13.9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11.5万元,与上预算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4.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19.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6.26%,与上年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26万元。

2.公务接待费3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11.24%,与上年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3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82.5%,与上年预算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 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车辆采购计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3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35.13万元,较上年增长149.93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引起日常公用经费变动;二是福利费及工会经费计提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共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356.97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624.17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73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107辆, 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1辆、机要应急车辆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0辆、调研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2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1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四、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4年,填报需公开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3个,公开绩效目标23个,公开项目占需公开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817.22万元,占需公开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华   祁丽慧     联系电话: 698641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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