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知道我犯错了,但是我家里情况实在太特殊了,一家人因为这件事好多天都吃不下饭……”
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在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上诉案件时,收到了这样一份陈情书。
经与一审法院了解得知,上诉人王某某家境困顿,一家三口均患有严重疾病,他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生活及医疗费用仅靠国家政策扶持下饲养牛羊勉强维持,但因本次危险驾驶行为,其面临的判罚,很有可能让一家人重新返贫。
面对这样特殊的上诉人,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入户了解王某某一家的实际情况。
驱车来到60公里外王某某的家,映入法官眼帘的一幢平房和一个牛棚就是这一家人的全部资产。进了屋,一家人愁容满面,感觉不到一丝过春节的喜气,在询问下得知王某某的病情加重,可能又要面临一次手术,对于这家人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我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也将家里的积蓄全部交了罚金。这次犯错误也是因为临近过年着急买牛饲料,骑摩托车太冷了半路上想着喝些酒御寒,但我并不是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我要被关起来,我家里的牛羊就全活不成了,我们这一大家子可咋办啊……”王某某说到这里,一家人都抽泣起来。
如何兼顾法理与人情?回到单位,承办法官认真研究这个危险驾驶的“小案子”。在仔细研读案卷时,法官发现一个时间上的细节,该案一审宣判后,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已开始实施,一审据以从重处罚的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情节已经被修订,其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属于从重处罚情节。这就意味着对于王某某的刑处有了调整的可能性。
随后,经过开庭审理并与王某某所在村委会沟通协调,这起案件终于迎来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2月28日下午,承办法官一行人又来到了王某某家,这次他们带着二审判决书,向王某某宣告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二个月二十日,缓刑三个月的判决结果。
王某某一家非常激动,保证从此以后一定不再饮酒上路,在村里也会以身说法告诫他人严守法律红线。宣判后,法院干警又对王某某进行了判后答疑,对其解释了改判原因及量刑依据,并告诫其要严格遵守缓刑社区矫正要求,按时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