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朋友在危难时候的帮助,犹如雪中送炭,可能会挽救你于水火。但如果你不心怀感恩,错付朋友的一番信任,可能会导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多年情谊,反目成仇。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双方冰释前嫌,多年铁杆“好兄弟”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
基本案情
张某与刘某在同一家企业共事多年,彼此关系很好。自2021年起,刘某因资金周转向张某多次通过转账的方式累计借款25万余元,后经张某催要,刘某仅偿还了8万余元,对于后续欠款刘某以各种方式推脱偿还,张某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回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审查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二人本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关系,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了维护二人之间的情谊,在征求双方调解意愿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劝导刘某,其拒不还款的行为,不仅伤害朋友间的信任和感情,还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说张某,看在朋友多年的情分上,以及刘某调解态度良好,现在确实无力偿还借款的现实情况,对朋友是否可以多一些宽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承诺于2024年4月1日之前向张某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二人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修复。
温馨提醒
生活中亲朋好友、同事、同学之间经常会有借钱的情况出现,彼此本应友爱和睦,却因债权债务导致双方关系日益疏远,得不偿失。在此提醒人民群众,切记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千万不要失信于人,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