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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送达+案件调查 让诉讼更便民
  发布时间:2024-03-15 08:50:04 打印 字号: | |

3月,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而鄂温克草原的春天依旧白雪皑皑。

近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辉河人民法庭的干警驱车数百公里,送达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立案材料。

“我们之前联系过嘎查书记,被告的牧点不仅较为偏远,而且由于积雪,道路已被封闭。再加上他是一个人独自看护牲畜,离他最近的邻居也有将近10公里,他确实是很难应诉。”法庭干警说道。

然而当法庭干警出现在被告斯某牧点时,收到起诉状的牧民斯某脸上却洋溢着笑容,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辉河法庭的辖区面积达3000多平方公里,人口4000多人,且大部分以放牧为生,居住分散,交通及通信均极为不便。多年来,法庭审理案件时缺席审理案件占比较大,因此会造成一些案件事实查清困难。经验告诉干警,大部分当事人不是不想来,而是因为交通不便,牲畜无人看管,如果找不到帮忙看护牲畜的人,也就没有办法按时到庭参加庭审。

因此,辉河法庭运用“送达+案件调查”模式,在送达过程中就事实清楚无异议的案件,询问当事人案件事实及处理意见,直接制作笔录,并在笔录中释明载明“如开庭时无法到庭,案件将以本笔录记录内容为准作出相关判决”等字样作出相应的判决。

本案中,考虑到斯某的实际情况,干警运用“送达+案件调查”模式,就该案案件事实对斯某进行询问后制作了笔录,并向其详细解释了相关内容及法律法规,斯某听后表示,“告我的这件事情我都认可,借了贷款没有按时还,是我的不对。这样真好!不然实在是找不到帮忙看牛的人,我就没办法去法庭,这回我就放心啦!”

基于笔录内容,考虑到该案案情清晰,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再次前往斯某的牧点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法官出具了要素式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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